29.結婚進行曲
前奏曲:
喜歡她,
對她產生好感,
異性相吸,
萌芽在十歲年代。
喜歡她,
對她產生幻想,
懵懂地進入思春期,
青少年代,
正在發育成長。
喜歡她,
對她產生追求的意願,
熱切渴望見到她,
跟她講講話也好,
說不定談得情同意合,
不自禁地擁抱在一起,
年輕人的夢做得好美呀!
喜歡她,
對她產生佔有的欲望,
她即將成為新娘,
我就是那個幸運的新郎,
如此甜蜜的夢,
千萬不要破碎哦!
我喜歡她,
她不一定喜歡我,
我對她的好感、幻想、追求的意願、佔有的欲望,
都是一廂情願,
我在婚姻的路途上摸索著前進,
走得跌跌撞撞!
扶持幫助的聖手,
時刻關心的親人,
為我安排了一位姑娘,
她是小學老師,
婀娜的身影、優雅的氣質、甜美的笑容,
打動了我的心,
她認為我是可以託付終身的人,
於是我倆在牧師的見證下,
訂了婚約,
兩個陌生人開始步入戀愛之門,
一步一步地成為親密的伴侶。
本曲:
一九五八年四月二日,春光明媚的日子。
在家前院臨時搭了帳蓬,充當禮堂,由徐牧師主持婚禮。
迎親的車隊回到大門外,樂隊演奏中,鞭炮聲響澈雲霄,喜氣洋洋!
新娘由二姊攙扶著,緩緩走進禮堂。
新郎、新娘站在上帝及眾人面前,遵照聖經的教誨,舉行婚禮。
從奏樂、宣佈、唱詩歌、讀聖經、而至教誨。
教誨的內容,記得是這樣:
1.夫婦是上帝所安排的,所以要用恭敬的心來領受上帝所安排的恩賜。
2.合婚是一男一女的結約,所以夫婦要守約相愛。
3.合婚是一世人的結約,上帝所配合的,人不可把它分開。
4.夫婦要相愛、彼此照顧、互相順服、盡心盡力榮耀上帝。
講完教誨,徐牧師又補充著說:
「夫婦兩人在閨房之內,要以溫柔体貼相待。愛的舉動盡情盡意, 是神聖的、是真實的喜樂、是上帝所祝福的。這也是婚姻美滿幸福的根基!」
然後舉行誓約:牧師和新郎、新娘,一問一答,海誓山盟,永結同心。
牧師宣言:奉父、子、聖神之名,給你們兩人合婚成為夫婦。
願耶和華賜福保護恁,
賞賜恁平安!
祝歌、謝詞、頌榮、祝禱,……好不容易的完成了婚禮。
在大門前,拍了結婚紀念照。
村子裡的人說我是「老子婿」。 鄉下人早婚,在他們眼中, 二十七歲的新郎已經夠老了。
退伍後馬上結婚,幾乎沒有參與婚禮的準備工作。都偏勞了父母親和弟弟、弟媳。
迷迷糊糊地當了新郎,對賓客招待不周的地方諒必不少。藉此回憶錄上說聲:「非常抱歉!」
晚上,又宴請了十多位附近學校的老師,因為他們白天很 忙。 新娘子也是老師,格外感到親切。
賓客散了,夜深人靜,我倆終於有專屬於自己的時間與空間。
訂婚後迄今幾近兩年,我倆有個默契,就是要把那「最美好的」留待新婚夜。
今夜,我倆第一次同床而眠,緊張之情如履薄冰;興奮之情如登上高峰!
新娘子說:「太拘束啦,不知道手腳該放哪兒才好……。」
新郎官說:「通通放到我這兒來就對啦……。」
這一夜,我倆真的嚐到了「愛的觸電」的感覺,這才是「正港」 的洞房花燭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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